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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户口集中迁出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6-05-28    更新时间:2026-05-28

各学院

2026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高效、及时、顺利地完成毕业生户口集中工作,根据南京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最新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移对象及要求

应届毕业生且确保能如期取得毕业证

备注:延毕或者不能确定毕业的同学不要办理,否则后续无法落户。

二、户口迁移方式及所需材料

序号

去向

分类

必要

条件

申请户口

所需材料

写特殊说明

1

原籍

取得

毕业证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毕业生户口迁移申请表附件1

毕业证复印件

申请表地址填写必须精确到门牌号

2

迁至工作单位

取得

毕业证

①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户口迁移申请表

④毕业证复印件

必须确认工作单位接受落户,地址填写精确到门牌号

3

迁至外校

取得

录取通知书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毕业生户口迁移申请表

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要求填写

4

迁至父母户口所在地

取得

毕业证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毕业生户口迁移申请表附件1

毕业证复印件

④准迁证

父母户口在外省落户的,必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准迁证

5

本校升学

仅填写附件2统计表即可,无需其他手续。

注:所有能够取得毕业证的学生均可迁至原籍,已录取升学但未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可迁至原籍,也可待收到录取通知书回校办理(建议迁至原籍)。毕业生如就读期间户口原籍发生变动(如搬家等),迁往江苏省内的可以直接提供父母户口本(复印件)或者本人房产证(复印件)迁移至新地址;迁往江苏省外的迁回原籍地址为迁入学校时的地址。

注意事项

一)时间要求

1.各学院须在610日前将《XX学院2026届毕业生户籍迁出统计表》及迁移所需相关材料(除毕业证复印件外)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交至东苑学生服务大厅三楼11号窗口审核。

2.618毕业证发放后,各毕业班辅导员请第一时间联系相关学生将毕业证复印件收齐交至东苑学生服务大厅三楼11号窗口以便尽快开具迁移证。

(二)其他

1.无法确定是否毕业的学生不在本次统一办理范围。

2.如有毕业生已在南京购房,本次户籍迁出,不可直接迁往南京住房,可选择先迁回原籍,再迁至南京住房,统计表按迁回原籍填写。

3.户籍政策每年均有调整,如有冲突,以当年公安部门最新通知为准,学校拥有对户籍政策的最终解释权。

4.学生户口迁移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审核把关根据公安机关现行户籍政策,户口迁移证一旦开具,将无法更改户口迁移地址,且无法恢复户口,只能到迁移地进行落户。请申办户口迁移的同学,务必提前咨询落户地派出所,确认能否落实、所需材料及落户流程。

5.如有疑问,请联系徐老师025-58138017

祝同学们毕业快乐,前程似锦!


附件1:毕业生户口迁移申请表

附件2XX学院2026毕业生户籍迁出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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