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文明城市,消除非机动车停车场消防隐患,提高停车场利用率,学校将联合相关部门集中清理江浦校区东南门外非机动车停车场无主废弃车辆,具体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东南门外非机动车停车场
二、清理对象
长期停放且无人使用占用停车资源的非机动车。
三、清理方式
1、自行清理(2024年3月8日—23日):请车主在规定日期内排查所属车辆,自行清理处置。
2、限期处理(2024年3月24日—4月7日):学校将车辆集中停放在东南门外临时停放点。
3、集中处理(2024年4月7日以后):4月7日后仍无人认领的车辆,视为无主废弃车辆,学校将联系相关部门统一处理。
南京工业大学保卫处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