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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8-11-21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努力推进我校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暂行条例》、《南京工业大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南京工业大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各部门2018年度的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评定,并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请各单位、各部门对照年初签订的《南京工业大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南京工业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暂行条例考核评分办法》【南工校保[2011]21号】,对本单位、部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自评和全面总结。

        校综治委将根据各单位、各部门一年中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年终工作总结、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及其它安全工作的综合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评出5个先进单位和20名先进个人。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12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及综治先进单位(个人)申报表交校园安全部综合事务科(表格在校园安全部网页下载专区栏下载,申报先进的单位和个人,需填写先进单位(个人)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请将电子稿发至zzk@njtech.edu.cn(电话:58139103)。

        特此通知

 

                                     南京工业大学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