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规处理及解除
车辆类型 | 超速或其他违规处理 | 首次 解除 | 第二次解除 | 第三次或严重违规行为 |
已办理电子通行证车辆 | 一周期内速度达 40~54公里/小时及其他违规累计三次;速度超55公里/小时一次,系统自动取消通行证 | 7天后 | 15天后 | 一周期内不得解除,并列入黑名单 |
临时车辆 | 速度达40公里/小时及以上或其他违规一次,系统自动列入黑名单 | 15天后 | 30天后 | 两周期内不得解除 |
备注:1.每年度分为2月1日至7月31日和8月1日至次年的1月31日为两个周期,机动车违规次数在一个周期内进行累计,超出一个周期后清零重新计算;2.处罚期满后方可办理解除手续。
二、所需材料
1.校内车辆解除:填写《机动车校内违规解除申请表(已办电子通行证车辆)》,并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2.校外临时车辆解除:需提交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并填写《机动车校内违规解除申请表(临时车辆)》
3.解除申请表及《南京工业大学机动车校园违规管理办法》见保卫处官网或扫码查看。

(扫码查看)
三、时间及地点
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30
1.江浦校区。联系人:洪老师025-58139103。地点:江浦校区笃学楼A107室
2.丁家桥校区。联系人:张老师025-83239604。地点:丁家桥校区东南楼112室